遺產稅節稅規劃-善用保險合法節稅並破解特留分
2025/5/30 法令專區遺產稅節稅規劃-善用保險合法節稅並破解特留分
其實在遺產規劃的工具當中,保險是其中一項可以靈活的運用、帶來很多幫助和好處的商品,一個好的保險規劃會帶來三大好處:
1.預留稅源 2.指定分配 3. 遺產節稅
保險基本概念
要保人是跟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契約的人,同時也是繳保險費的人,而一份人壽保險的保險費繳給保險公司之後,扣掉保險公司的必要支出剩餘的金額,叫做「保價金」(保單價值準備金),這其實也算是要保人的資產,如果要做要保人變更時,也等於把保價金移轉給新要保人,需要申報贈與、可能要繳贈與稅。
此外,保險理賠不課遺產稅的法源在遺贈稅法第16條第九項: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因此,只有人壽保險可以的理賠可以不課遺產稅,其他的保險、投資型保單等等的都不行。
保險三大好處:
1.預留稅源.在辦理遺產繼承的過程當中,必需要先申報繳納遺產稅,才能辦理財產的繼承。如果遺產價額很高,繼承人就可能需要先拿出一大筆款項來繳納遺產稅才能取得這筆遺產,對於手頭並不寬裕的繼承人來說會是一筆龐大的負擔。此時如果有提前規劃被繼承人是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就可以利用保險金不計入遺產、不用申報遺產稅的特性,申請保險理賠之後以理賠金繳納遺產稅。
2.遺產節稅.投保時不能有高齡投保、鉅額投保、密集投保、短期投保、重病投保、躉繳投保、舉債投保、保險給付小於、等於或僅略大於已繳保費這八種情況,這八大態樣是國稅局在查核時會認定刻意為了不繳遺產稅而投保保險的情形,就會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而大原則就是提早規劃保險,越早規劃好就越不會被國稅局認定要課徵遺產稅,才能達到節稅的目的。
此外,雖然說死亡給付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但如果超過3740萬的部分(113年起從3330萬調高到3740萬),要依最低稅賦制計算基本稅額,有可能會多繳到所得稅。
簡單說明最低稅賦制的概念,這是一個為了避免高所得的民眾或公司過度利用租稅優惠,導致所得很高卻繳不到多少所得稅,因此定一個最少要課的所得稅的規定。
結論
綜上保險在遺產規劃中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不僅能提供經濟保障,還能有效規劃資產分配,減少遺產稅負,實現財富傳承,在做遺產規劃時可以多加利用保險。
相關節稅規劃請洽 安信地政士(代書) 林代書0936-40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