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保存登記及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2022/9/20 法令專區什麼是保存登記?
保存登記,又稱「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指新建(或是既有的)建物為了確保權屬,向地政機關申辦所有權之登記。
不動產的產權可以分為「土地」以及「建物」,只要在地政事務所有登記都會有「所有權狀」。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曾經清查全台灣的土地辦理「土地總登記」,除了少數缺漏未登記到的土地之外,絕大多數的土地在地政機關都可以調的到登記資料。
然而建物是需要在完工之後,由民眾自行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以取得所有權狀,這就是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未保存登記建物
由於法令並沒有強制所有建物都要做第一次登記,所以有的人在蓋好房子之後並不會特別去辦理保存登記,這樣的建物就稱之為「未保存登記建物」。
合法建物的標準?
每個地區實施建物管理的時間並不相同,只要是在實施建物管理之後所蓋的房子,都要循一定的流程申請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只要能通過建管單位的驗收、取得使用執照,就是合法的建物。
辦理保存登記的目的是什麼?
產權清楚、在出售時更有價值,要跟銀行貸款也比未保存登記的建物容易很多。
我的房子可以辦理保存登記嗎?
只要有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都可以辦理保存登記。如果是建管前的既有建物要辦保存登記就會比較費工,因為要調許多的資料佐證是建管前就完工的建物。
您的安心諮詢專線:安信地政士(代書)事務所 林代書 0936-409-050
不動產過戶、土地房屋繼承、贈與、貸款、法稅務、信託、節稅規劃,關於房屋土地的任何問題,安信(代書)地政士是您的最佳選擇。
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地區